石料厂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石料厂下属厂矿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所属厂矿领导担任,班组设立不脱产的安全员。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二、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
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生产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三、生产管理人员在设计、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及其它技术文件时,应有保证的安全措施。
四、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五、石料厂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法规、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程度进行检查监督;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大修工程的设计和工程验收的及试运行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安全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进行;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保护用品计划,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及时上传下达,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六、各生产部门专职安全员要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劳动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七、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八、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并及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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